江苏省心理学会入会指南
本指南内容包括:
一、入会条件
二、入会程序
三、会费缴纳
四、《江苏省心理学会章程》“第三章 会员”部分内容
五、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一、入会条件
(一)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1、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职称以及同等或更高级别职称的心理学专业工作者;
2、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心理学专业工作者;
3、高等院校心理系和心理专业(或邻近学科)本科毕业从事心理学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
4、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从事心理学工作五年以上,发表过有相当学术水平论文的心理学工作者;
5、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心理学知识的领导干部。
(二)单位会员入会条件具有一定数量心理学工作者,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教学、科研、企事业等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团体。
(三)研究生会员入会条件
江苏省内所有高校在校心理学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心理学专业学习、课题研究、科普或社会服务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者。
二、入会程序
(一)会员注册
入会须由本人申请、本会会员介绍或由市级学会(或省学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申请人通过网络在线注册申请入会。
(1)在本网站菜单模块中“会员注册”栏目直接在线注册申请入会。
(2)填写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并提交。账户信息即是会员的登录账户(会员审核会依据此表信息,请您务必将个人信息填写详实,以便审核通过)。
(二)会员审批
江苏省心理学会每月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批,一般为当月月底。
审批后,学会秘书处通过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告知审批结果,请您关注并在审核通过后及时进行缴费。
(三)缴纳会费
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后,请您登陆官网缴纳会费(会员中心——会员缴费)。会费按届收取,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会费缴纳方式详见“三、会费缴纳”。对逾期未交费的会员作自动退会处理。
(四)查看会员名录
注册缴费成功后,可在会员名录中查看会员信息。
三、会费缴纳
(一)会费标准
1、个人会员:120元/人,会费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单位会员:请咨询秘书处
3、研究生会员:10元/人,会费有效期为从入会至研究生毕业
(二)缴费方式
1、现场缴费
在宁会员可至学会秘书处缴费。
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南京师范大学22号楼 心理学院103室
联系电话:025-83598491(请提前电话联系以确认办公室有工作人员在)
2、微信转账
登录网站后,进入会员中心——会员缴费,即可实现微信缴费。
四、《江苏省心理学会章程》“第三章 会员”部分内容
《江苏省心理学会章程》(2018年10月19日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八条至十五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个人会员应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职称以及同等或更高级别职称的心理学专业工作者;取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心理学专业工作者;高等院校心理系和心理专业(或邻近学科)本科毕业从事心理学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从事心理学工作五年以上,发表过有相当学术水平论文的心理学工作者;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心理学知识的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江苏省内所有高校在校心理学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心理学专业学习、课题研究、科普或社会服务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者。
(五)单位会员应是具有一定数量心理学工作者,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教学、科研、企事业等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团体。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个人会员由本会一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含专业委员会和市级心理学会);
(三)单位会员由本会两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含专业委员会和市级心理学会);
(四)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六)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
(七)优先取得本会编辑出版的有关学术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七)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更新补充知识。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触犯法律或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五、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5-83598491
办公邮箱:jspsybgs@163.com
办公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22号楼心理学院10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江苏省心理学会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