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预备通知》(苏科协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心理学会符合先进集体的参评条件,在省级学会中示范、带头作用明显,拟自荐为江苏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
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5—5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推荐名单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心理学会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式:
江苏省心理学会秘书处: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邮编21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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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心理学会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