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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接江苏省科协通知,江苏省心理学会即日起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请仔细阅读附件《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的具体工作要求,配合省学会公平、公正地完成推荐工作。
    每个专委会、地市学会可各推荐1名人选,届时省学会将汇总各单位的报送材料,根据人选的具体提名情况,选择提名最多的前几名经由省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材料并投票,最终产生省学会推荐人选1名。

    时间紧、任务重!烦请各专委会、地市学会务必于3月28日晚24点前将认真填写的《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报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 jspsybgs@163.com ,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科技工作者如希望自荐,请直接与所在地市心理学会或所属专业方向的专委会联系。

江苏省心理学会

2016年3月25日

附:《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665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科协研究,现就我省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评选名额

中国科协分配我省推荐名额6名。各省辖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高校科协、有关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根据中国科协的评选条件,省科协推荐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成绩显著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领域基层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四)候选人选应当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省辖市科协推荐的候选人经省辖市评审委员会通过;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五)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推荐名额。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登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 (http://quanyou.cast.org.cn)填报《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省科协评审后,将直接通过该系统向中国科协提交推荐电子材料。请于201633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通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uanyou.cast.org.cn)打印《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省科协在评审结束后,向中国科协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请各推荐单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于2016331日前报送至江苏省科协组织人事部。由于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3、《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5份,附件材料目录1份,均为原件。

注意事项:表中“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意见”、“推荐单位审核意见”由省科协填写。

4、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 、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刘大明  联系电话:(02586638384

             02583707253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8

邮    编:210024

 

附件:1、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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