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协发〔2010〕162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各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2010年修订稿)印发你们,并就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名额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各市推荐3—4名;各高校科协推荐1名;各省级学会推荐1名;其他有关单位直接向省科协推荐。已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或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者不参加评选。
本届授奖人数20人,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获奖人员按排序推荐参加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
三、推荐程序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共同负责本辖区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由市科协统一报省科协;各省级学会负责推荐本行业、本学科的候选人,须征求并签署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并经候选人所在单位以及部门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后,报省科协;其他有关单位可直接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第十二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二十份;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至1000字);
4、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涉密材料报送要求
涉密推荐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推荐时间
请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省科协组宣部。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邮 编:210024
联 系 人:张毅林、钱晓锐
电 话:025—83707253;83701320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