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发生后,负有社会管理职责的各行各业,全力以赴,各施其责。作为人民警察义不容辞法有规定,必须担当起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责任,这既是我们的法定职责,更是我们的使命。
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对可能危及生命的病毒,每个人都会有恐惧,在基层工作尤其是抗疫一线工作,接处警或者帮助医疗机构处置相关警情,有可能接触到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民警害怕恐惧,都是正常的心理反应。
民警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应对:
1、做为民警,首先要明白,依法履行职权、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尤其是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是民警的职责、义务,更是纪律。
2、理性接纳自己的恐慌心理。面对病毒特征不明、传播途径不清、具有人传人能力的这种新冠肺炎,大多数人会因为个人力量的弱小而感觉无能无力,遭到生命威胁而产生恐惧心理。
3、学习权威资讯。在紧急状态下,对病毒的研究未能全面、深入,各种资讯出现都有可能,尤其是在目前网络发达传播迅速的特点加持下,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资讯的发布者。在海量的信息中,既要避免信息过载,又要避免被未经证实信息误导。
4、做好防护。疫情防控期间,民警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承担法定义务和纪律。要了解在处置与疫情相关的警情时,可能被感染的机会和途径是哪些,被感染的可能性有多大,做好事前防护、事后消毒工作。
作者:张恺 女 二级心理咨询师 公安部心理健康服务骨干人才成员 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效能中心副主任 专业方向临床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