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了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第四条规定了人民警察必须“忠于职守,纪律严明,服从命令”。
在新冠疫情期间,履行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是警察职业的责任和任务。当防护不足时,民警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来应对:
1、接纳自我需求。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认为,归属需求、自我实现需求都是高等级的需要,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是在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的目标。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对危及生命健康的新冠肺炎,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民警产生焦虑情绪,害怕防护不足接触到病毒,这是正常的心理需要。
2、配足配齐基本防护设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有的警用装备并不足以保护民警的身体健康安全,口罩、消毒液等是最基本的防护装备,应该配备齐全。
3、如果有可能接触到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尤其是疫情期间新颁布的有关抗疫的法律法规,对可能危及自身健康安全的行为人,及时果断的运用强制措施,保护好自身安全。同时,可以运用现有条件,如警用雨衣、处警后立即洗手、洗口鼻,甚至是洗澡等及时阻断病毒入侵。有条件的可以服用相应的预防汤剂等。
4、寻求专业人员支持。面对自己的恐惧心理,及时觉察、理性接纳,主动学习心理放松技巧,如果仍然不能解决自己的恐惧、焦虑心理,应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工作者的帮助。
作者:张恺 女 二级心理咨询师 公安部心理健康服务骨干人才成员 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效能中心副主任 专业方向临床心理学